申請須知:
一、借用市民【限戶籍設於臺中市之民眾】,請先電洽捕犬專線23814978約定時間後再前往本處或本市動物之家辦理。
二、申請人須親自閱讀申請書內容並同意提供身分證影本,其個人資料部份由申請人自行填寫。
三、秉持公物公用之公平原則,每一申請人限借用壹具。
四、借用時間以二週為限,如必要時,得電洽捕犬專線經同意後展延一次,展延時間以二週為限。
五、借用誘捕籠不需付費,但須負保管責任,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六、誘捕之動物請依動物保護法妥善照顧,儘快通知或送交本市動物之家,如查有違反動物保護法之情事,本處將視情節輕重禁(停)止申請借用。
七、本借用程序如有爭議處,以相關法律規定為主。
:::
現在位置
首頁
> 便民服務
> 申辦書表
誘捕籠借用申請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5-02
- 發布日期: 2014-03-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肚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