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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一、應備書件:
   1.依式填寫申請書1份(不同地段填寫不同申請書、1份申請書最多填寫50筆地號)
   2.於完成地籍分割地區,檢具申請土地一個月內地籍圖謄本(正本)1份。


二、承辦期限:申請隔日起算3個工作天(不含星期六、日、國定假日)


三、收費標準:以同地段土地地號申請,每筆地號新臺幣20元;每增加一份證明書加收新臺幣20元。



承辦人:鄭小姐  連絡電話:26991105#232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5-18
  • 發布日期: 2015-10-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肚區公所
  • 點閱次數: 5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