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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

 

育有未滿兩歲兒童育兒津貼申請應具備下列資料:

一、兒童父、母雙方(或監護人)之身分證、印章(代辦人身分證、印章)

二、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父、母或小孩擇一)

三、兒童身分證明文件(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四、父母一方若在台無戶籍、大陸地區或外籍人士者需附居留證影本或護照影本

五、2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如無提供證明文件,以資訊系統查調之戶政資料為準)

六、審核條件:

  1.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之2足歲以下兒童

  2.未經公費收容安置、未領取()公共化托育費用補助

  3.審核期間30(申請後次月底前完成撥款)

  5.補助金額:

第一名子女 第二名子女 第三名以上子女
5,000 6,000 7,000

 

社會課承辦人:04-26991105分機124 趙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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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1-07
  • 發布日期: 2018-10-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肚區公所
  • 點閱次數: 3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