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於收到成績單或及格證書後2個月內申請補助。二、報名參加英檢測驗通過者,其報名費由本所給予全額補助;分階段舉行考試者,通過每一階段測驗,報名費由本所給予全額補助;報名參與英檢測驗未通過者,報名費由本所給予半數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