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據臺中市政府農業局115年9月10日中市農作字第1150037300號函辦理。
2. 旨揭肥料產品(製造日期及批號:2026.7.8),經本署南區 分署115年8月6日至高雄市路竹區聖母段488-1地號抽查, 抽樣送驗結果,其限制事項「水分」檢測值60.0%,不符 該肥料品目限制事項,市售品查驗水分50.0%以下規定, 爰依作業規範第13點第1項第1款規定,停止品牌推薦3個月。
1. 依據臺中市政府農業局115年9月10日中市農作字第1150037300號函辦理。
2. 旨揭肥料產品(製造日期及批號:2026.7.8),經本署南區 分署115年8月6日至高雄市路竹區聖母段488-1地號抽查, 抽樣送驗結果,其限制事項「水分」檢測值60.0%,不符 該肥料品目限制事項,市售品查驗水分50.0%以下規定, 爰依作業規範第13點第1項第1款規定,停止品牌推薦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