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15年度申請須符合以下要件:
(一) 死亡事實發生於「3個月內」。
(二) 「亡者非屬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並設籍本市滿三個月以上。
(三) 屬本市重大社會案件被害人關懷聯繫案或經濟弱勢戶。
二、 惟死亡事實發生於114年度者之申請條件如下,仍得提出申請:
(一) 死亡事實發生於「6個月內」。
(二) 「亡者或其家屬」設籍本市滿三個月以上。
(三) 屬本市重大社會案件被害人關懷聯繫案或經濟弱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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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臺中市社會救助金專戶指定捐款喪葬補助實施計畫
- 市府分類: 宗教禮俗,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1-28
- 發布日期: 2026-01-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肚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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