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設籍本市滿六個月,年滿65歲老人、55歲以上原住民或是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市民。應備證件:1. 國民身分證影本(須攜帶正本供查驗);身心障礙者需另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須攜帶正本供查驗)。2. 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照片1張。3. 印章。 4.若委託他人代辦,請攜帶委託人身分證及印章。 聯絡電話:26991105 分機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