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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年台中樂居學堂(公寓大廈法令說明會)-西屯區場」活動

一、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辦理旨揭活動為促進社區正常運作,由專業講師針對公寓大廈議題進行解說,並輔以本府各機關公寓大廈相關市政宣導(如公安申報),另配合本府都市發展局(使用管理科)為維護本市建築物使用安全,依據內政部規定以本府113年8月20日府授都管字第1130234973號公告「本市6層以上未達8層(即6至7層)之H-2組別(集合住宅公寓大廈)建築物」自今(114)年起納入建築物公安檢查申報範圍,爰特別邀請相關公寓大廈(社區)住戶踴躍參加旨揭活動。

二、另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為強化本市公寓大廈(社區)管理組織運作及落實社區自治,訂有相關輔導計畫,倘社區有意願成立管理組織(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得依規檢具申請表向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公寓大廈管理科提出申請輔導。社區於成立管理組織後得申請相關補助,並利於社區公安申報等相關作業之簡化。

三、活動資訊如下:

1.活動時間:11月22日(週六)13時30分至17時(13時開始報到)。

2.活動地點:西屯區公所7樓禮堂(西屯區市政北二路386號)。

3.課程主題:本處公寓大廈管理科宣導、專家講座(公寓大廈實務問題研討1)、專家講座(公寓大廈實務問題研討2)、本府各機關公寓大廈相關市政宣導(含本府都市發展局使用管理科公安申報宣導)。

4.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網址如下:https://forms.gle/QCKuCQSJoxswYEUDA。

(2) 活動洽詢:四方理和顧問有限公司(04-2221-1908/04- 2222-0667,范先生)。

(3)未報名得現場參加。

四、相關參考資訊:

1.社區於成立管理組織並向社區所在轄區公所完成報備後,得依建築物使用執照取得年份、戶數等向本處申請相關補助或公共基金核退,申請資格如下:

(1)申請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補助:

a.申請對象:

於「臺中市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補助辦法」施行 (100年4月27日)後,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下稱管理條例)成立管委會並向本市各區公所完成報備(首次報備)在案,且使用執照申請日期在93年1月1日以前之公寓大廈。

b.補助金額,依社區戶數,為下列額度:

(a)總戶數50戶以下者:新臺幣(下同)1萬元。

(b)總戶數51戶至100戶者:2萬元。

(c)總戶數101戶至150戶者:3萬元。

(d)總戶數151戶至500戶者:4萬元。

(e)總戶數501戶至1000戶者:5萬元。

(f)總戶數1001戶以上者:6萬元。

(2) 申請公共基金核退:

a.申請對象:使用執照申請日期在93年1月2日以後之公寓大廈。

b.核退金額:依起造人提繳之金額。

(3)申請公寓大廈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

a.申請對象:

取得使用執照滿7年且已依管理條例成立管委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於近4年向本市各區公所報備在案,且4年內未依「臺中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及約定的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辦法」獲得補助之公寓大廈。

b.補助金額,依社區戶數,上限為下列額度:

(a)總戶數100戶以下者:12萬元。

(b)總戶數101戶至200戶者:17萬元。

(c)總戶數201戶以上者:22萬元。

2.相關諮詢單位:

(1)輔導社區成立管理組織、相關補助申請及公共基金申退諮詢:本處(公寓大廈管理科):諮詢電話(04)22289111,分機69500。

(2)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作業諮詢:本府都市發展局(使用管理科):諮詢電話(04)22289111,分機64300。

3.相關網站、Line官方資訊:

(1)本市6至7層集合住宅(H-2)自114年1月1日起納入公安申報範圍新聞稿: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首頁>公告訊息>都發公告)查詢,https://www.ud.taichung.gov.tw/2729968/post。

(2)台中樂居學堂(公寓大廈法令說明會)課程資訊:請至本處網站(首頁>業務項目>公寓大廈>台中樂居學堂)查詢,https://thd.taichung.gov.tw/2563166/Lpsimplelist。

(3)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指引及輔導未報備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申請表:請至本處網站(首頁>業務項目>公寓大廈>管理組織輔導成立與報備資料>2.臺中市政府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計畫)查詢,https://thd.taichung.gov.tw/2199992/post。

(4) 運用線上服務網站「台中樂居管家」(https://taims.taichung.gov.tw/Portal/):提供管理組織報備、公共基金業務申請、公寓大廈相關補助申請、樂居金獎報名、社區共學與現場諮詢預約、各項申請業務申辦進度查詢、法規查詢等服務。

a.相關補助申請:包括成立管委會補助、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

b.公共基金業務申請:包括公共基金申請核退,併請先會同起造人至下列「任一」公會掛號辦理見證移交(臺中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或台中市大台中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於取得見證移交記錄後,再至本處網站(首頁>業務項目>公寓大廈>臺中市公寓大廈公共基金業務申請)參照「公寓大廈公共基金核退申領作業流程圖」備齊相關申請文件,並至台中樂居管家網站完成註冊後提出申請。

(5)加入「台中樂居管家Line官方帳號」即時掌握第一手公寓大廈相關資訊:臺中市政府台中樂居管家Line官方帳號(Line上搜尋ID:@tchd),定期推播之公寓大廈相關資訊諸如法規宣導、相關補助、諮詢輔導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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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1-10
  • 發布日期: 2025-11-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肚區公所‧公用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