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弱勢勞工住屋修繕計畫」延長受理期限至114 年10月31日止, 為關懷本市弱勢勞工改善其居住品質及提高其居住安全, 符合旨揭計畫之弱勢勞工(如低收及中低 收勞工、勞保月投保薪資投保級距為30,300元之身心障礙 者、原住民、新住民等), 以提升弱勢勞工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