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交通部114年4月1日交運字第1140009056號函轉行政院 114年3月28日院臺交字第1145005666號函辦理。
二、本公司票價合理化方案於114年3月28日獲行政院核定,新 票價採用遞遠遞減方式,各運距、區間各等級(分區間 車、莒光號、自強號)列車運價率,每延人公里1.42元至 3.39元(詳細票價可至本
公司官網:旅客服務>>車票類型 與價格>票價表查詢)。
三、配合114年6月23日起新票價實施,本公司多卡通電子票證 乘車營運規定亦有修正,其中有關電子票證搭乘自強號乘 車里程認定由原先70公里修訂為50公里(詳細規定可參閱公司官網:旅客服務>電
子票證乘車>多卡通電子票證乘 車營運規定)。
四、另社福卡點數乘車須知(8)同站進出扣款規則,因應新票價 實施,自114年6月23日起調整如下:
(一)1小時內以起碼票價22元扣款。
(二)1小時以上未達3小時者,扣款161元。
(三)逾3小時以上,扣款台北至高雄933元。
備註:以上罰款規則不得以社福卡點數支付,應以現金或 電子錢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