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據臺中市政府113年4月10日府授農海行字第1130092778號函辦理。 2. 宜蘭縣政府自113年6月1日起至118年5月31日止不受理全長12公尺以上漁筏,過戶、設籍或汰建資格轉入之申請。 3. 公告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