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9年3月20日中市環綜字第1090027844號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3月16日環署管字第1090018306E號函辦理。
二、因產品碳足跡查驗機構進行ISO 14067:2018需轉換時程,故「產品與服務碳足跡計算指引」及「產品碳足跡查證技術指引」適用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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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發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3-24
- 發布日期: 2020-03-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肚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