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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大肚區民自然病故慰問金

1、適用對象:
(1)設籍於本區連續滿四個月以上者。
(2)新生兒(係指出生已完成戶籍登記並設籍本區)。
(3)女子嫁入本區並完成戶籍登記且設籍本區者。
(4)設籍本區現役軍人。
(5)依保險法規定15歲以下意外死亡者給予關懷慰問金。
(6)第2、3、4款不受設籍滿4個月之限制。
2、受益人申領順序:
(1)配偶。 (2)子女。 (3)孫子女。 (4)父母。 (5)兄弟姊妹。 (6)祖父母。
*無前一順位者,始得由次一順位者提出申請。關懷慰問金受益人以死者之法定繼承人為限,繼承人為2人以上者,需附繼承人委託同意書(由本所提供)。
3、申請應備資料:
(1)關懷慰問金申請書及收據(由本所提供)。
(2)死亡證明書或地檢署相驗屍體證明書。
(3)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如被繼承人無配偶需附原始戶籍謄本)。
(4)全部受益人個人戶籍謄本。
*以上資料均為正本。
4、申請時效:自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1年內,受益人得為關懷慰問金之請求,因請求團體意外險給付導致延遲時效者,得視實際情況專案簽報區長核准後發放。
洽詢電話:社會課26991105,分機126,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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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1-27
  • 發布日期: 2014-09-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肚區公所
  • 點閱次數: 2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