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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轉知環保局「不露天燃燒雜草、不燒紙錢、紙錢減量集中燒或以功(米)代金」政策

1.依據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市環空字第1090009121號函辦理。 

2.掃墓季節將近,為維護本市空氣品質,請配合「不露天燃燒雜草、不燒紙錢、紙錢減量集中燒或以功(米)代金」政策。

3.紙錢集中燒四步驟如下:
(1)請公私墓及納骨塔管理單位規劃設置紙錢集中處並妥善保管,公告及宣導民眾配合紙錢減量集中燒。
(2)注意事項:
  A、清運之紙錢請民眾配合以袋子或紙箱簡易綑綁放置(勿以黑色袋子包裝),並請勿將非紙錢的物品放入,如:未燃盡之香枝,避免有安全疑慮。
  B、為顧及清運安全,不開放民眾自行載運紙錢至焚化廠。
(3)清運時間請逕於清運前3至7天向所轄清潔隊申請預約,本市各區清潔隊電話可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環保祭祀宣導網(https://temple.epb.taichung.gov.tw/),於「紙錢服務站」-「各區清潔隊電話」中查詢。
(4)由各區清潔隊載運至本市已淨爐之焚化廠集中焚燒。

4.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規定:「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從事燃燒、融化…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違反者依同法第67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0萬以下罰鍰。請配合本市環保祭祀政策,共同為環境及維護空氣品質盡一份心力。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2-03
  • 發布日期: 2020-02-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肚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