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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前區公所敬老禮金發放標準各公所未統一,合併後是否仍維持或發放標準有統一?

合併後100年度由各公所統一編列65歲99歲,社會局編列100歲以上長者敬老禮金,65歲至89歲長者及55歲至89歲之原住民長者每人發放2000元,90歲至94歲長者每人發放3000元,95歲至99歲長者每人發放5000元,100歲以上長者每人發放10000元。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2-17
  • 發布日期: 2014-03-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肚區公所‧秘書室
  • 點閱次數: 798